荐读刘迎君自愿性强制传统乡村治理的运

2022/5/31 来源:不详

本文原载于《中国农村研究》年卷·上,第3—18页

作者简介

刘迎君,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级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

在对华北地区朱洼村传统治理形态调查时发现,朱洼村乡村防卫共同体的运转与延续既不同于完全自愿联合而进行的家庭防卫,也区别于依靠强制工具构建形成的国家防卫。在解剖村庄防卫共同体运转方式的基础上,提出“自愿性强制”概念,并还原了这一机制作用下的传统社会乡村治理模式、规则及运行机理。传统村落防卫共同体是基于“自愿性强制”而形成的利益共同体与责任共同体,以自愿为前提的均等强制与非均等强制规则相结合,实现了“皇权不下县”条件下的传统乡村社会有效治理。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当前,自愿性与强制性两个维度被运用于地方改革实践,对当下农村基层治理仍具有现实借鉴意义。

关键词

自愿性强制;传统乡村治理;防卫共同体;非均等强制

一、传统防卫的类型、限度与“自愿性强制”

近代以来,特别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华北农村地区,自然灾害造成的贫困加剧和政权频繁更替带来的社会失序,使得乡村社会天灾、人祸频发。军阀混战、日本侵华战争给华北乡村社会带来极大动荡,除各类赋税、杂派外,“拉杆”土匪的侵扰进一步造成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地方防卫尤其紧迫。在当时条件下,即有学者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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