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至中枢,位列阁臣,世人识其兄长,然
2023/2/15 来源:不详北京哪里皮炎医院好 http://pf.39.net/bdfyy/bdfjc/180416/6171978.html
作为一代文豪的苏轼,终其一生仕途坎坷,却能著作等身。前几天我们还为苏轼写了一篇文章,有兴趣的伙伴可以往前翻几期。可是关于他弟弟苏辙,似乎是个小透明,更是极少出现在我们的教科书上,偶尔一次还是和他哥哥同屏出现(一母同胞差别好大)。那么关于苏辙的人生故事,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先来一套全家福初入江湖
嘉祐二年(年),苏辙、苏轼兄弟自偏远的西蜀地区,沿江东下,到汴京参加礼部会试,这场考试的主考官是欧阳修,欧阳修欣赏兄弟二人之才,苏辙由此名登五甲,就此与欧阳修有了师从关系。
欧阳修在京期间,苏辙作《上枢密韩太尉书》于枢密使韩琦。这篇文章可以说是苏辙自己的一封“个人简介”加“自荐书”,苏辙以期通过此文,得到韩琦之欣赏。
苏辙《上疏密韩太尉书》手稿韩琦文章开头就以“辙生好为文,思之至深。以为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来表述了自己关于文章之事的看法,认为文章是气的外在体现,文章不是单靠学习就能写好,需要以气形文,气也可以通过培养而得到。
并且再三表示:“辙之来也,于山见终南、嵩、华之高,于水见黄河之大且深,于人见欧阳公,而犹以为未见太尉也。故愿得观贤人之光耀,闻一言以自壮,然后可以尽天下之大观而无憾者矣。”(这一波就把韩琦吹的比较舒服了)。同为读书人的韩琦很欣赏这篇文章,对于这位来自西蜀的后辈自然也就高看了几眼。
嘉祐五年(年),三年守丧(母亲程氏去世)期满的苏辙随父从江陵回到开封,同年三月,授苏辙为河南府渑池县主簿,未到任即中进士。同年,苏辙与苏轼在东京怀远驿读书,准备制科考试。嘉祐六年(年),苏辙送兄长苏轼赴凤翔府任职,行至渑池县,因兄弟二人曾在渑池的僧房壁上共题字。此刻旧地重游,兄弟二人即将离别,心中不免多了几分悲伤,感怀之余作《怀渑池寄子瞻兄》赠与苏轼。自觉一旦踏入仕途,就像棋盘上的棋子,只能任人摆布,实是身不由己。
相携话别郑原上,共道长途怕雪泥归骑还寻大梁陌,行人已度古崤西曾为县吏民知否?旧宿僧房壁共题遥想独游佳味少,无方骓马但鸣嘶
《怀渑池寄子瞻兄》手稿直言进谏
嘉祐六年(年)八月,苏辙参与殿试。殿试以策论为主,心性坦率的苏辙力陈朝政之弊端,言辞之间颇为激烈(有兴趣的可以读下述文言文)。策论结束以后,苏辙自己都认为自己一定被黜落。
《宋史·苏辙传》辙曰:陛下即位三十余年矣,平居静虑,亦尝有忧于此乎,无忧于此乎?……然自西方解兵,陛下弃置忧惧之心,二十年矣。……近岁以来,宫中贵姬至以千数,歌舞饮酒,优笑无度,坐朝不闻咨谟,便殿无所顾问。三代之衰,汉、唐之季,女宠之害,陛下亦知之矣。久而不止,百蠹将由之而出。内则蛊惑之所污,以伤和伐性;外则私谒之所乱,以败政害事。陛下无谓好色于内,不害外事也。今海内穷困,生民愁苦,而宫中好赐不为限极,所欲则给,不问有无。……臣恐陛下以此得谤,而民心不归也。
这篇文章通篇专挑皇上的痛点;当了三十多年皇帝有没有忧患意识!西夏的问题刚解决,皇帝你怎么能高枕无忧!宫里的女人是不是太多了,能不能分给老百姓几个(这句是我编的,嘻嘻)是不是应该节约开支!最后还骂仁宗皇帝好色!
宋仁宗真是好脾气就这种奏疏,换个皇帝都能杀死苏辙一百次了。仁宗皇帝是真对得起他庙号里这个“仁”字。仁宗说:“以直言召人,而以直言弃之,天下其谓我何?”。负责策论的考官见皇帝挨骂都不在乎,自己也没必要和苏辙闹不痛快,以对仁宗不恭,将其列入下等。
建议新法
熙宁二年(年),苏辙上书论政事,被神宗召见于延和殿。与王安石议论“青苗法”,针对“青苗法”实施过程中以及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提出以下论述:
辙曰:“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则恐鞭箠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宋史·苏辙传》。
以唐代刘晏举例说明予钱于民之弊:
辙曰:“唐刘晏掌国计,未尝有所假贷。有尤之者,晏曰:‘使民侥幸得钱,非国之福;使吏倚法督责,非民之便。吾虽未尝假贷,而四方丰凶贵贱,知之未尝逾时。有贱必,有贵必粜,以此四方无甚贵、甚贱之病,安用贷为?’晏之所言,则常平法耳。今此法见在而患不修,公诚能有意于民,举而行之,则晏之功可立俟也。”《宋史·苏辙传》。
王安石变法王安石我们在两段发言中可以看出,苏辙对于新法的态度并没有那么抵触。就“青苗法”而言,苏辙作为成熟政治家,其看问题的目光更为长远。首先认为当时的官吏是否会以此法进行贪墨,其次,钱给了百姓,百姓未必能够善加利用。引用刘晏的话就是“使民侥幸得钱,非国之福”
如果说苏辙反对王安石的新法,那也只能说是反正新法中的部分法例,对于变法本身,苏辙起码是一个中立的态度。
贬谪出京
就在苏辙与王安石就“青苗法”议论之时,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在陕西转运司私自实行青苗法,春天发放贷款秋天收还息。这让原本暂定执行的“青苗法”再次被推上台面。急于改革的王安石派人去寻求尚未收取的财利。朝廷内外知道地方官吏和新党一派必迎合生事,但皆莫敢言。苏辙见陈升之言:“昔嘉祐末,遣使宽恤诸路,各务生事,还奏多不可行,为天下笑。今何以异此?”。随即又写信与王安石,竭力陈说此事之不可行。王安石发怒,将加罪,陈升之劝阻,于熙宁二年(年)八月被贬出外,任河南府留守推官。此后相继出任陈州教授、河阳军学官、齐州掌书记等一大堆听都没听过的官职(有些都算不上官职)。
熙宁十年(年),苏辙改任著作佐郎,又随南京留守张方平任职、为签书应天府(南京)判官。当时苏轼知徐州,兄弟二人在澶濮之间相遇,一同前往徐州,留居一百多天,这也是兄弟二人自京城阔别七年后的第一次相遇,苏辙居徐州期间有感而发,遂作《水调歌头·徐州中秋》以抒其感。
离别一何久,七度过中秋。去年东武今夕,明月不胜愁。岂意彭城山下,同泛清河古汴,船上载凉州。鼓吹助清赏,鸿雁起汀洲。坐中客,翠羽帔,紫绮裘。素娥无赖,西去曾不为人留。今夜清尊对客,明夜孤帆水驿,依旧照离忧。但恐同王粲,相对永登楼。
海上生明月两年后元丰二年(年)八月,兄长苏轼获罪于“乌台诗案”,贬谪为黄州团练副使。苏辙上书请求“自降其职以兄赎罪”,却不慎反被牵连,贬谪为监筠州(今江西高安)盐酒税,敕令五年不得升调。
想象中的苏轼苏辙画像元丰五年(年),苏辙到黄州看望兄长苏轼。弟兄俩载酒泛流,到武昌西山上的九曲亭游玩。苏辙以其景致作《武昌九曲亭记》写道:
盖天下之乐无穷,而以适意为悦。方其得意,万物无以易之。及其既厌,未有不洒然自笑者也。譬之饮食,杂陈于前,要之一饱,而同委于臭腐。夫孰知得失之所在?惟其无愧于中,无责于外,而姑寓焉。这篇文章即是为了宽勉哥哥贬谪黄州而作,也是苏辙写给自己的;天下事纷纷攘攘,何必在意一时之落寞,没有谁能够告诉我们那时那刻应该做什么,能做的只有遵从我们自己的内心。虽是身遭贬谪,但是其心性不能执拗于其间,仍是以博大之胸怀,容纳世间之万事。
元祐执政
元丰八年(年),宋哲宗即位,苏辙以旧党身份,以秘书省校书郎被召回。次年,皇太后高氏(高滔滔)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吕公著为相,司马光欲先废除新法之免疫法和太学三舍法。苏辙并非是执着于党争的人,对于王安石的新法,苏辙虽然不敢尽数同意,但是就部分法例来看,如果能够长期有的执行下去,未必不能给积重的宋王朝送上一剂强心针。他在王安石身边看到新法优势的同时,也看到了新法在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操之过急是变法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前文提到的陕西青苗法的实施),所以,当司马光决意废除新法之免疫法和太学三舍法时,苏辙进言道:
“自罢差役仅二十年,吏民皆未习惯。况役法关涉众事,根芽盘错,行之徐缓,乃得审详。若不穷究首尾,忽遽便行,恐既行之后,别生诸弊。今州县役钱,例有积年宽剩,大约足支数年,且依旧雇役,尽今年而止。催督有司审议差役,趁今冬成法,来年役使乡户。但使既行之后,无复人言,则进退皆便。”……《诗》、《书新义》考试天下士,欲改科举,别为新格。辙言:“进士来年秋试,日月无几,而议不时决。诗赋虽小技,比次声律,用功不浅。至于治经,诵读讲解,尤不轻易。要之,来年皆未可施行。乞来年科场,一切如旧,惟经义兼取注疏及诸家论议,或出己见,不专用王氏学。仍罢律义,令举人知有定论,一意为学,以待选试,然后徐议元祐五年以后科举格式,未为晚也。”《宋史·苏辙传》。即使苏辙已经将问题很中肯的讲了出来,认为已经实行的法例,如果认为不合适,可以逐步的放缓执行,切不可骤然停止,于国于民皆不宜。但是在党争情绪的影响下,执政者终究还是无法做出最合适的选择。宋史记载:“光皆不能从。”
司马光元祐元年至元祐七年(年-年);时以高太后为背景,司马光为旧党执政领袖的执政时间。苏辙相继出任起居郎、中书舍人、权任吏部尚书、龙图阁学士、御史中丞等中枢职位。成为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核心成员。在执政元祐年间,苏辙观大宋羸弱之势,觉察其财政一项弊端颇多,曾提出“故善为国者,藏之于民”的国家财政理念,认为“财赋之源,出于四方”,国家财政税收不应该尽数收取,应以部分留存于民间,由转运司(地方财政税务机关)作为居间调控。户部作为朝廷执掌全国财政的部门,如同人之口腹“户部之在朝廷,犹口腹也”其职权不应该由其他部门拆分,部门职能不集中,容易出现财务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无法达到节流开源之功效。“虽使户部得材智之臣,终亦无益,能否同病,府库卒空。今不早救,后患必甚。”
这些提议或多或少的引起了执政者的注意,但是由于“王安石变法”在前,其新法在执行过程中引起了当权者对于改革必要性的疑虑,所以这些政治提议,并没有在合适的时期得到应有的适用。
户部找不到了,户部巷来一个吧连遭贬谪
元祐八年(年),哲宗亲政,新党执政。次年,已在朝执政六年的苏辙上书反对哲宗恢复熙宁新法(既王安石变法),被贬知汝州。数月后,再贬左朝议大夫、知袁州。尚未到任,又于七月降为左朝议大夫、试少府监、化州别驾。
崇宁元年(年)五月,宰相蔡京当国,党祸复起。苏辙为避祸,独自迁居汝南。崇宁二年(年),十月,苏辙以太中大夫致仕。此后数年,朝廷虽授以官职,不过苏辙以无心政事。晚年定居颍川,因感于元祐时人所剩无几,于是筑室曰“遗老斋”,自号“颍滨遗老”,终日读书著述、默坐参禅,谢绝宾客,决口不谈时事,将所感皆寄托于诗中。
政和二年(年),十月三日,苏辙逝世,享年七十四岁。朝廷追复苏辙为端明殿学士,特赠宣奉大夫。葬于郏县小峨眉山苏轼墓旁。
宋高宗绍兴年间,苏辙获赠太师,封魏国公,宋孝宗淳熙元年(年),追谥为“文定”。
不以物伤性,将何适而非快
回看苏辙这一生,他的性格特征是很完整的,少年时对答天子策论,直言“陛下无谓好色于内,不害外事也”。以如此激烈之语言,斥当朝之皇帝,苏辙之言可谓振聋发聩。人到中年,本应明哲保身。可无论面对主张革新的王安石,还是保守己见的司马光,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苏辙始终以事实为出发点,这在那个党争为祸的时期,大多数人是很难做到的。不管是身处庙堂高位,还是谪居江湖僻壤,随性而安,此之为最。正如其在元丰五年(年),所作《黄州快哉亭记》中所言:
楚王之所以为乐,与庶人之所以为忧,此则人之变也,而风何与焉?士生于世,使其中不自得,将何往而非病?使其中坦然,不以物伤性,将何适而非快?